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
附近地标:百汇广场, 五月花商业广场, 广仁大厦
商户简介: 一、职能调整   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图书、报刊出版、印刷、发行和版权管理新体制的需要,新闻出版局(版权局)要从偏重对新闻出版活动的微观管理,转向加强对全行业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偏重于对所属企、事业单位的部门管理,转变为对新闻出版全行业的社会管理;从以单一的行政手段进行直接管理,转变为运用经济、行政、法律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。要加强新闻、出版、著作权立法、健全管理机制,强化监督职能;将企业的职能下放给企业,实行政分开。  加强广播电视舆论宣传工作,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、标准制订和监督、检查、协调、服务等工作。加强行业管理和音像制品市场管理。将技术性和辅助性的工作划归事业单位承担。领导和管理广州电视台、广州电台和广州有线广播电视台(以下简称“三台”),着重于宏观管理和监督,人事、物资管理、出访等审批权限下放给“三台”。对直属企业下放其应有的权力。  二、主要职责  (一)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有关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和著作权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拟订地方性法规、管理措施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 (二)编制全市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指导实施。  (三)负责新建出版单位(包括图书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、期刊社等)、设立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的审核工作,设立驻穗记者站核准登记工作。  (四)负责市属报纸开版、刊期和期刊开本、期等的变更工作;负责公开报刊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和年度核验;办理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;组织审读工作,把握舆论导向;依法查处非法出版、传播活动。  (五)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书报刊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市场,制定并实施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,负责扫黄打非专项斗争;审批和像制品经营,负责书报刊发行管理以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、零售、出租管理;审批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,核准电子出版零售许可证,承担辖区内非法出版物和非法违禁出牌物的鉴定工作;核准地方或专业性图书展销。  (六)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印刷业,负责印刷企业开业、年审和境外出版物(印刷品)来料加工审核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。  (七)贯彻执行党史和政府善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协助党史委宣传部门把握舆论导向,审查广播电视节目,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全市文物电视全会工作;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...
具体地址:吉祥路58-64号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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